評析:不過基金質借限制蠻多的,像是新台幣計價的基金,只能借新台幣,外幣計價基金,也只能借該原外幣、或非台幣的外幣,等於台、外幣基金質借的幣別,不能轉換。
一是基金質押款項,禁止在「同一家銀行」做二度質借投資。質借標的包括外國股債、股票型基金、境內外基金等高度流動性的標的。
所謂「禁止二度質借投資」,是指基金投資人在同一家銀行第一次質借的資金,可以再投資,但再投資的基金就不能再質借,例如在甲銀行抵押A基金借10萬元,這10萬元可再投資甲銀行的B基金,但B基金就禁止再做抵押借錢。
二是僅限擁有3000萬元以上財力的專業大戶,才可入門。
三是貸款成數限5成,最後是先辦3年。金管會也表示,若情況良好,再評估是否放寬到一般投資人。
五銀行 准開辦基金質借 2020-01-20 23:55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
搶攻基金質借業務,11家銀行向金管會送件申請,其中五家已獲准開辦,各銀行承 作條件及範圍不一,有些銀行已有成交案件,有些銀行還掛零。
金管會在去年4月22日發函給銀行公會,開放銀行在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後,可向金管會申請辦理基金自行質借業務,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,到目前為止,已有11家銀行送件申請。
這11家銀行包括合庫、上海商銀、玉山、花旗、國泰世華、台新、富邦、元大、一銀、兆豐及彰銀;其中合庫、上海商銀、玉山、花旗及國泰世華銀行五家獲准開辦,其餘六家審核中。
過去特定金錢信託「受益權質押」只能「跨行」做,在A銀行買的基金或債券,須向B銀行質借,不能在A銀行直接辦理,因為不是自家銀行業務,銀行接受客戶以他行基金質借的意願不高,業務量不大,金管會去年開放「自行」質借後,業務量將可大增。
依規定,國人透過「特定金錢信託」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,可辦理質借的主要包括境內外基金、外國股票及外國債券等三大項。
銀行業者表示,獲准開辦的五家銀行,各家承作條件及範圍不一,例如有銀行只承作基金,不承作外國股票及債券的質借,有些銀行已有成交動撥資金的案件,有些銀行還沒有承作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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